上诉人分别作为商品房的所有人所享有的物权,因此本案应是违约之诉。赵明等44人作为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一方,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及法人,符合起诉的条件。虽然本案起诉人数众多,但诉讼标的相同,各当事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案属于共同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的共同诉讼条件,故本案上诉人主体适格。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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