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书不是合同的一部分。”[论文网] “简直是扯淡!”怒不可遏的赵明联合其他44名业主委托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王健律师作为代理人,于2007年9月11日联名将开发商告上了南京市中级法院,以开发商违约为由,向其索赔300余万元,平均每户业主索赔8万元左右。 2008年3月26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上(11/23)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