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强回忆说:“讯问从10日上午开始,他们要我交代和我一起抢劫的另外3个人是谁,要我说出抢劫的经过,我说我没有抢劫,我在东莞上班,可没有人听我的,他们要我蹲马步,打嘴巴子,用脚踢我,没有办法,我只好承认了抢劫是我和另外几个人一起做的。” 我承认抢劫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不相信我说的抢劫案发生时,我在东莞上班,所以(5/2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