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子,用脚踢我的腿,把我的身上踢紫了。”  枣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张德俊断然否认了对汪强“刑讯逼供”说法,他说,民警从未打过汪强,如果汪强身上有伤,看守所不会收留。11月18日,枣阳市公安局局长柴普军也否认了汪强的一些说法。柴普军表示,警方根据受害人的指认,对汪强进行刑事拘留,而后报请检察院,所有程序均合法。 而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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