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强在审讯笔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汪强说:“我对抢劫案的情况一无所知,我完全是在警察的提示下,做完审讯笔录的。” “你知不知道抢劫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量刑也会很重的,你在笔录上签了你的名字,就意味着你承认参与了抢劫犯罪,可能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面对记者的提问,汪强说:“不按照他们的要求说不行啊,他们要我蹲马步、打嘴(18/2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