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 官民“互惠协商”的日本模式 初看,以“辞官”解决“钉子户”问题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但联系日本历年来解决官民纠纷中体现的民主、法治精神,这样的解决方式也是顺理成章的逻辑结果。 诚如很多国家一样,日本早在1951年就通过了《土地征用法》,并在其物权法上明确了所有权人权利因“公共利益”而受到限制的(11/1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