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维稳责任   企业改制过程中,可以通过设立综合协调、资产清理、职工安置、宣传信访接待、维稳治安、资产重组等专项工作组,明确各专项工作组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制。综合协调工作组,可由经贸委或国资部门的领导挂帅,负责处理职工的来信来访问题;职工安置工作组,人员可从工信委、人社局、社保局、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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