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豍边沁认为只有“功利”一词能更好的评价和解释法律,因为功利反应了人类趋乐避苦的本性,“任何法律的后果,或任何成为法律的对象的行为的后果(也就是人们唯一感兴趣的后果),除了痛苦与快乐之外,又有什么呢?”豎可见立法的好坏,应根据其现在或将来对个人和社会产生的后果来评价,而这个后果就是用功利原则来评价,所以法律的评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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