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污染是由行为发生国进行立法管辖的,当然必须遵循“各国有在其领域内的行为不给领域外环境造成危害的原则”,但来自海底活动的污染主要是指勘探和开发大陆架的资源造成的污染,其管辖权当属于大陆架沿岸国家。“区域”内活动造成的污染,受国际海底管理局和船旗国的双重管辖。来自大气层和通过大气层的污染的管辖权属于船舶和飞机的登记国。船(26/3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