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种便利并非职务上的便利,因为保洁、工程等工作并不具有管理、经手、控制快件的便利条件,因此这种便利只是一种工作上的便利。因此,对于此类主体实施盗窃快件行为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四、反思建议 第一,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加强部门法之间的相互衔接。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虽然《邮政法》于2009年已经修订施行,(25/2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