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一种观点为构成盗窃罪,一种观点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笔者认为,根据目前的立法情况,对于快递企业从业人员窃取快件的行为,应当区分主体不同对待:   (一)明确主体身份   自从2009年《邮政法》修订施行后,提供寄递服务的企业分为两类 主体,一类为邮政企业,一类为快递企业。邮政企业从业人员,适用《刑法》中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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