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加入新的特点;同时续作对原作的观察和评述也趋于“平淡”,不属于转换性使用。最终,法院考虑到续作引用原作内容过多,转换性使用相对模糊,允许续作出版将会对原作的演绎作品市场造成极大的损害,因而否定了续作的合理使用的可能性。  比较上述两个案例可知,续写作品构成合理使用的关键在于对原作品的转换性使用。转换性使用最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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