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立案人员发现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不合常理,证据存在伪造可能等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可以通知原告提交原始证据并告知开庭时应当到庭。在副本送达时,应当亲自将副本送至被告手中,可以向其询问借贷的相关情况并告知其开庭时必须到庭,以便法院查清事实。若通过其他方式仍不能将副本送达给被告,一定要去被告所在的村委或者社区作相关笔录(17/2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