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小区内的公共健身器材时,因部件活动器材上部的横杆下落击伤头部,这属于物业公司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引发的事故,因此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导致的损害事实。如果损害事实是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过错共同造成的,此时单纯的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就有失公平了,应该由双方承担相应范围内的责任。如上述女孩攀(28/4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