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情况是指物业公司因不能按规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直接导致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2011年深圳市鹿鸣小区的李女士在使用小区内的公共健身器材时,因部件活动器材上部的横杆下落击伤头部,这属于物业公司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引发的事故,因此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导致的损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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