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物业公司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中因果关系又被分为直接和间接原因,前者是物业公司因自身的作为和不作为直接导致损害事实的发生,后者是因义务落实不到位导致第三人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利,产生了损害事实。 4.存在过错,笔者认为错误的认定包括下述几点,首先是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物业公司(15/4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