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等情况; (2)向犯罪分子提供钱物、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 (3)向犯罪分子泄漏案情的; (4)帮助、示意犯罪分子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翻供; (5)其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三)主观方面 行为人具有“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目的,主(5/2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