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帮助黑社会组织及其成员逃避处罚,而实施了通风报信、隐匿、毁灭证据等行为,则构成法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即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论处。  参考文献:   [1]王晓霞.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若干问题探讨.人民检察.2002(9).   [2]张永红.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若干问题研究.现代法学
(23/24)
下页
上页
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