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两种认识,第一种认识容易造成在前罪因各种原因无法追究的情况下,本罪也无法认定;第二种则将刚进入侦查程序或已进入执行阶段的人排除在外,缩小了可以实施此罪的时间犯罪。根据立法本意及实际需要,犯罪分子应当界定为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已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违法刑法需追究刑事责任但尚未立案侦查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11/2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