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以限制,比如规定案件必须经过法院的再审程序,仍无法获得当事人所追求的的公平正义时,才可 以走信访这一途径。这样如果当事人能得到司法救济或行政救济的案件就可以不用进入信访渠道,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的数量。 (二)立法规范当事人的信访行为 信访工作的法治化依赖于规范化的立法,对信访者合法合理的诉求必须(18/23)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