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效力如何的问题,应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认定开发商的行为无效,并责令恢复原状。 参考文献: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法律出版社.2007. [3]朱岩,高圣平,陈鑫.中国物权法评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9/3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