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为标准的“违反计划的非完整性”。 台湾学者李肇伟认为:“法律漏洞者,法律之罅隙 也。” 总结多位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出,法律漏洞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空白;二是法律冲突;笔者认为,法律漏洞还应包含第三个方面——本文中所述之法律分工与重组失败所产生的问题,即法律的不周密及不协调所产生的法律漏洞,这样的重组失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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