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原则,凭良心偏好判案,这对主张权利的当事人是不公正、不公平,甚至是违法的。在实行法治的今日之中国,这确实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普通民众也是以道德的要求来看待这个案件,认为“第三者”就该剥夺所有的权利,不应该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对于法律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我想大家的概念都很模糊,都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作为法官为了迎合民(17/29)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