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对这种正式法律的解决问题的方式都会不认可。由于种种因素,中国农村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在一定领域内是超越正式法律控制的,因为政府还不能提供足够的或对路的“法律”服务来保持这些社区的秩序。 从而我们可以看到人们的法律观念与法律的适用性之间的关系,法律不能为人们提供对路的“产品”,人们就会产生厌诉情绪。应该正确的认识这(12/29)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