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狱”的审判制度和“亲亲相隐”的审判原则等均对当时乃至后世的司法制度及实践起到了深远影响。除了在制度上的影响外,其更以一种具有特质精神的治世手段和行事方式作用于后世,这使得后世司法之中,以儒释法犹如空谷钟声,余音不绝。  自西汉董仲舒提出“春秋决狱”始,掀起了以儒释法之风;至东汉时期,随着对礼法合流合理性的论证并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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