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受到惩处,这样的规定不仅使得集团性的犯罪案件难以告破,也不利于社会上公正之风的弘扬。  以儒释法开创了儒法融合的先例,将儒家的经纶义理渗透入法家律学当中,以儒家经典作为解释和施行法律的主要依据,不仅开启了汉律儒家化的法律传统,更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道德化的开端。在以儒释法的诸多内容中,论心定罪的审判思想、“春秋
(56/68)
下页
上页
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