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人李璘的父亲在契丹犯边时为陈友趁乱所杀,几年后,“璘手刃杀友”,在核实其为替父报仇后,“太祖壮而释之”。 京兆人甄婆儿为惩治击杀其母的仇人董知政,“取条桑斧置袖中,……以斧斫其脑杀之”; 宋太宗为嘉奖她为母亲报仇的孝义之举,不仅没有定罪,反而特赦了她。这两种极端情形,尽管甚少发生,但其影响之恶劣,严重有损于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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