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为以儒释法。董仲舒认为,从儒家经典当中,可以总结出一些法律原则,并将其用于判断事物的是非曲直。儒家经义逐渐成为国家制定政策和立法、司法、执法的最高依据,由此而盛行“春秋决狱”。自汉以后,法律受儒学支配一直是中华法制文明的主流。 (二)以儒释法的概念解析 以儒释法,是指以儒家思想作为国家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定罪量刑的(6/6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