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裁决疑难案件,弥补法律空缺,以德教化民众,但从长远来看,仅凭志之善恶决定罪之大小、刑之轻重,势必将司法审判引向歧途,最后滑向“主观归罪”的深渊。此外德重于法的观念不仅使得法律丧失了令行禁止的原有价值,在道德面前不战而败,还导致历史上不少断狱者因人情理义之故,处理案件多有偏颇之处。从审判实践中,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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