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例如《晋律》“准五服以制罪”,以血缘之亲疏决定罪行之轻重,凡是违反礼教的罪犯皆处以重刑;《北齐律》更是将不孝罪定 为十大重罪之一。 (二)以儒释法对中国古代法律的消极影响 1.赋予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论心定罪是以儒释法的基本原则。《盐铁论·刑德篇》记载:“《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36/6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