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新成员国的劳动力如果大量涌入经济较为发达的老成员国,将冲击这些国家的社会福利和本国劳动力市场。因此,《欧盟扩大后新成员国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过渡性安排》做出规定,给予2004年以前加入欧盟的老成员国7年过渡期,可在头2年内对新成员国劳动者实施配额和工作许可;之后3年可向欧盟委员会申请继续实施限制;最后2年如果老成员国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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