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或事故暂时不能工作的人;被雇佣超过1年后非自愿失业且已经在有关的职介所登记的求职者;签订了不满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完成工作后非自愿失业,但重获劳动者身份的时限不超过6个月者;进行职业培训的人,该培训必须与之前的工作有关联,这些人也同样享受劳动者自由流动的权利。 (二)自由流动的内容 1.求职阶段的国民(12/29)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