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制定机关的义务;第92条规定由报备机关具体规定。总之,对于审查机关审查的时间、期限、程序等方面几乎没有约束,对于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以及不按规定作为的法律后果更是没有涉及。因此,实践中必然会 出现久拖不办,搁置了事的情况,可见该制度亟待完善。第四,我国至今没有一部有关违宪审查制度的专门性的单行法律。实践中涉及此类案(18/3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