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所以说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应该而且也很难适用没收财产刑。 (四)不适用前科报告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前科报告义务”。第二款又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2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