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性审查制度的实践困境 [论文网] (一)审查主体的问题 修订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但是,该法并未明确由检察院内部哪个部门具体负责审查。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的工作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都有关联,由哪一部门来审查更为合理呢? 第一种观点是由侦查监督部门进行审查。侦(9/16)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