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否有悔罪表示、能否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等,这些内容散见于刑事诉讼法关于延长羁押期限、变更和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等规定,过于分散而缺少实用性,在实践中不易操作。  有观点认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的具体设定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考量:(1)证据。只有当有罪的证据达到一定程度,才证明其具有羁押必要性。(2)刑罚。只有犯罪嫌疑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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