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的若干规定》制定后逐渐建立起来。在法院执行机构成立最初的若干年,法院执行中的强制拍卖,大多采用法院执行法官指定拍卖机构并全程参与的简易方式,当时一方面拍卖标的数额不大,拍卖机构不多,竞争也不太激烈。由于执行法官亲自参与,灵活性和时效性都相对较为明显,工作开展顺畅,负面影响也较少。后来,随着经济的(3/2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