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理论回应了不同的问题并提出了不同类型的概念主张,他们的概念主张具有不同的理论目标。从概念分析的角度看,20世纪英美法理学中的许多论战都是概念分歧,他们实际上在回答不同的问题,因而,许多貌似冲突的主张实际上是相容的。“法理学文献中的‘争论’无非是法学家的各说各话”。比克(98/101)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