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价值”和“善”,菲尼斯认为他们在术语使用上的差异并不会导致实质内容上的不同。不过菲尼斯和拉兹的实践推理进路有着重大的差异。“在拉兹看来,法律致力于创设行为的道德理由是最重要的;在菲尼斯看来,法律在特定的条件下的确创设了行为的道德理由是最重要的&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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