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观点是不相容的。然而,人们可以不自相矛盾地认为这两种分析都是有价值的、有用的,在这个意义上两种分析不是不一致的。哈特和富勒强调的是法律的不同方面。难怪有学者认为哈特和富勒之争是自由主义法律理论上演的一场表演。  四、哈特与德沃金  德沃金是哈特派法律实证主义强有力的批评者。哈特和德沃金之争肇始于德沃金1967年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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