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适用问题,也即只有知道了规则的目标,我们才能理解规则在特定情况下的意义。比克斯认为,富勒的批评没有击中要害。例如,富勒对哈特的司法解释理论提出质疑:“在不知道一部成文法的目的的情况下解释这部法律中的语词真的可能吗?”比克斯认为,在这一点上,哈特与富勒没有分歧。哈特会接受富勒的观点,即司法解释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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