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此类概念主张的优劣,也很难比较不同的概念主张。⑨   比克斯为概念主张提出了四种可选择的目标:(1)任意的规定;(2)沿用语言用法;(3)解释有些问题的“重要的”或“有趣的”方面是什么;(4)建立一种检验这个标签的评价标准。法律理论中的大多数概念主张属于第三个和第四个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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