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自然法”了。早期自然法最终将自己归结为“正义”、“理性”和“法律良知”等等,而现在法学家们所主张的自然法与早期的自然法相比,出现了两点新变化:其一是着重强调国家行为必须受某些法律原则和规范的约束;其二是自然法的内容有所发(7/17)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