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主权国家彼此相互独立。因而国际法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国家的相互约束与自我约束。 无论在东方或者西方,强行法是国际法学家们都接受的一个概念,但是要给强制法的概念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是极其困难的,甚至于说是不可能的。究其原因,强行法概念已经超越了“形而下”的实在法概念而接近于“形而上&r(4/17)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