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总论》中所言,“世界上种种法律体系能够提供更多的,在它们分别发展中形成的丰富多彩的解决办法。”我国非大陆法系国家也非英美法系国家,而属于社会主义法系国家,但是他国的相关制度对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和推行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特点分析 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适用的范围不(8/2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