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例合编的《大明律附例》,对后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清朝在立法上实行律例合编,最著名的《大清律例》,在律文后附条例,在司法实践中,例的作用甚至大于律。 这些制度虽然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但是也有着丰富的研究价值。它们为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提供了历史上的参考。 从国际上来看,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和大(4/2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