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有普遍指导意义,主要是只具有以下特点的案件,如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法律规定不够确定而容易引起适用困难的案件、新型案件或疑难案件、具有典型性的案件等。  从程序上来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要设置专门的案例遴选机构,来完成案例遴选的工作,此后还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只有经过一系列审查程序并最后公布的案例,才能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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