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仅限于讲述法的起源与产生、法的本质、法的历史分类、法的作用、法的制定和实施、法律关系、法律体系等基本内容,现今的法理学教材则往往被分为本体论、运行论、价值论、发展论等几个部分。法的本体论一般包括法的本质、特征与功能等;法的运行论一般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方面论述;法的价值论则一般侧重描述法律与自由、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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