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和温故知新能力的提高。 3.我国法理学教材现有体系欠实践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我国法理学教材现有体系欠实践性,这主要表现为这种体系安排大多是抽象枯燥的理论叙述,较少有具体生动的案例佐证。张文显教授主编的《法理学》,从第一版到第四版都没有一个案例;而舒国滢教授主编的《法理学导论》,虽有案例,但案例分析过于简约,且(17/4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