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法律职业的必备条件,也是进一步学习深造的扎实基础。如果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为了参加司法考试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无论对于法科学生的就业,抑或继续深造都是十分必要的和有益的。 二、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关系定位 笔者肯定司法考试对于法学本科教育的积极意义,反对有学者呼吁的——“(7/17)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